記得十八歲時為了親睹雪景,寒假時和幾個高中同學參加了救國團的合歡山健行活動,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見到真真正正的雪景,一直記得當時我們一群人興奮的墊著雨衣當划雪板,雖然幾天的行程大部份雙腳結凍,但還是走的很爽,人就是很奇怪,為了夢想,就算付出了再多苦痛都心甘情願.
雖然到歐洲也在德國的新天鵝堡見到瑞雪,也見到了融合人文和自然的美景;但2005年春節到canada才是真正徹徹底底的置身銀白倉茫世界;從溫哥華到BANFF小鎮,來回拉車五天大約有一千多公里, 全程串聯加拿大洛磯山脈國家公園-優鶴、班夫、傑士伯、冰河國家公園;也搭纜車上硫磺山,在YOHO洗雪地的溫泉,在銀星划雪場划一整天的雪.不管如何,這一整段行程我就是過足了癮.

登上2281公尺高硫磺山的山頂一纜洛磯山脈磅礡的氣勢


滿足的是我看雪的期望,所以洛磯山五天的拉車裡,我不曾在大巴上打瞌睡,帶了幾本書也只在飯店裡第11次重新看"流浪者之歌";為了掌握每一刻親近雪的機會,甚至曾在-30度C的夜間一個人在黃金鎮的街道漫步.在當下,我感動的珍惜著每一刻鐘,感受著雪景和雪地裡的生活,當然在雪地裡,但你無法長時間待在室外,頂多二個鐘頭你便感覺全身僵凍.
如果你問我九天的行程吃了什麼,玩了什麼,拍了什麼好照片;我想我只能說什麼都不記得,因為對當時的我,什麼都不重要,到那裡無所謂,每天出旅館,上車下車到任何一個景點,你就彷彿到了明信片的美景一般.因為我愛雪,因為這雪景夠另我深刻和震攝,所以到什麼景點,住什麼古堡,吃什麼大餐都已經不重要,我只知,當時的我很興奮.(所以,假設你對雪沒興趣,對低溫感到厭惡,建議你別冬天前往canada,它每一個季節都有不同景緻,它的春季和秋季景緻變化更是多端)


因為有雪,因為我愛雪.
所以,這深刻的印象已經覆蓋了當時我所有的記憶.
人很奇怪,當愈容易達成夢想,你愈不覺得難得;愈是近在眼前的幸福愈不懂得珍惜.我想我愛雪的原因:也許前世我是北國的子民;也許只是身在亞熱帶國家,除了電影以外,不容易見到雪景,因為得不到所以期盼;也許沒有任何原因,就是單純喜歡.有朋友建議我乾脆搬到吉林或哈爾濱定居,一定可以過足癮.
可我知道,我的劣根性:
我不懂珍惜;也無法長久浸淫在幸福裡;我太在乎當下的感覺,還有我的愛是融合了想像和現實,所有的愛和夢只要有太多太多的想像必然得面對現實嚴峻的考驗,也得必然的面對失落和殘敗.
我想過,如果整個冬天讓我在齊齊哈爾度過,肯定我往後一定不會再愛雪.就像夢想,當它達成,就不是夢想.一個已婚的朋友告訴我,他現在的婚姻已經沒有激情,過去有的愛戀現在全變了樣.也許,夢想、目標、愛戀都是一樣的,祗有當下的美麗.
如果你在乎的是當下,你最好讓它能夠裱框起來,起碼你還可以運用你的幻想和回憶繼續維持它的美麗.否則,必然的要面對它的成長和轉變.記得曾經聽過一段故事,一對愛人在歷經磨難和阻挫,終於確認可以永遠在一起,在他們瘋狂的肉體交歡後,攜手投河自盡,聽說他們認為,他們就是為了保留這段靈肉相融最極緻的美麗.當然我不是勸你找個愛人自殺,我要表達的只是,生命是一個很長的歷程,它是很多的片斷所組合起來,包括美麗和醜陃,而每個階段每個時間其實都在轉變,而轉變的不是原始是你的心,比如說吧!我知道我愛雪,那我就去雪地裡生活,去感受瑞雪到融雪的每一個階段,去讓自己每天僵凍在冰天雪地,那我告訴你,我乾脆去買個-40度C的冰櫃沒事把自己冰凍算了.我知道我愛雪,是融合了想像,有太多不真切的組合和沒有面對任何真實的調整,所以,我喜歡,我知道我只要一年能夠看一次就很爽,幾年能夠去划一次雪就會滿足,我對雪的愛和夢是選擇保留片刻的美麗,但對其他的,我不知道.
希臘神話故事中有一個雕刻家:Pygmalion,他愛上了自己雕刻的女人,維納斯神說:好吧!就讓你的雕像變成真正的女人.沒有多久,那女人也就衰老了,形體改變,而且將要死亡,比雕像更快腐爛.那個叫Pygmalion的雕刻家,他會不會後悔自己的願望成真?永恆的雕像,變成了剎那間會變老的女人,什麼是永恆?或者他領悟到:那短暫的真實肉體的體溫,勝過永遠的雕像的完美?
你要的是這片段的美麗或這成長的過程?
夢想和愛其實都一樣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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